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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仏英]Enamel

*cp仏英

亚瑟站在桥上。四周除了冰冷的雨和无止尽的黑暗,什么都没有。
香烟、卷发、耳语、白兰地、窗帘、坏掉的台灯。
一幅幅画面在他头脑中闪过。都是他想忘掉的东西。

弗朗西斯说亚瑟就像一瓶闪闪发光的指甲油。没有颜色的那种。
弗朗西斯真的有一瓶,闻起来像油漆。
然后弗朗西斯在空闲的时候会倚在阳台的栏杆上,一遍又一遍地唱着美声:
♪Oh~Apple and your enamel~♪
发音听得亚瑟想死。虽然美声还是挺好听的。那些唱起美声来简直就是破锣嗓子瞎几把吼的人他见得多了。
《挪威的森林》里有一句话,亚瑟很喜欢:
“我也想喜欢个更好的人,他应该年轻、帅气又高大,比你好上一百倍。但有什么办法,我就是不可救药地喜欢你。”
这是后来的事情了。

弗朗西斯是个法国人,在伦敦玩街头艺术,跟亚瑟合租一间房子。
他不交租金,合租的代价是负责给亚瑟做饭。他画画真的很好看,是那种哼着小曲儿戴着毛毡帽往画布上糊颜料的艺术家。
亚瑟无聊的时候跟他搭话,他不知道怎么就讲到了美术。亚瑟喜欢安格尔,弗朗西斯喜欢莫奈。
“你喜欢安格尔?典型的古典主义学院派。他的画比较写实,跟达芬奇是一个类型。安格尔的画…有一种安静的力量吧。”
弗朗西斯停下来,看了看画布,又走远目测了一下。高手就是高手,虽然亚瑟听不太懂他在说什么,但安静的力量这点说到他心里去了。
“那莫奈…?我依稀知道他是印象派。”
“莫奈是印象派。他的画光影不是很明晰,但是色彩和构图显得很漂亮,可以给人一种一看就知道他在画什么,而且通过画面能感受到情感的存在。”
“安格尔和莫奈有两个共同点。”亚瑟抬抬眼睛,“一是他们都是法国人,二是他们活着的时候就备受推崇了。”
“你这话让我想起梵高。噢,可怜的梵高。”
弗朗西斯还在画画。亚瑟不想打扰他,转身就回去房间了。

亚瑟每天晚上六点匆匆吃完晚饭到酒吧去上班。他是调酒师,平时除了调酒,擦杯子之外,就只能看看跳舞的年轻人。总是要熬夜,亚瑟的生物钟近似于猫头鹰。
那大概是一个周四?周四总是整个星期最有趣的一天,类似丢钥匙或者拾到钱之类的事情都会在周四发生。这一天都平淡无奇,亚瑟在吧台上打着盹的时候,忽然感觉有什么人走到他面前。
“先生您好,要喝点什么吗?”
他抬起头,看见一个胡茬没刮干净,金色的卷发束起的男人。
“Bonjour.”
亚瑟后退几步:“啊,弗朗西斯,你别吓唬我。”
“Bartender.这个。”
亚瑟想了好久才反应过来他不是在叫自己,弗朗西斯紫色的眼睛看着他,啊,像春天傍晚七点天空的颜色。他低下头,拿出低度数的白兰地。
“柯克兰先生,您介意我请你一杯吗?”
“哪有这样的。自己给自己调一杯?喝醉了我就没法工作了。”
亚瑟把鸡尾酒递给弗朗西斯。他好久没喝过酒了,大概人总是会厌倦那些每天都跟自己打交道的东西吧。
“我给你调一杯吧。我学过…一点点。”
“别把杯子打碎了。”亚瑟走到一边。

亚瑟看着桥下的河水。他想起那天弗朗西斯给他调的皇家宾治。他不可救药地喜欢杜松子酒,皇家宾治让人有一种浸泡在金子里的感觉。

弗朗西斯带着亚瑟回到家。
亚瑟坐在床上,弗朗西斯过来吻他。嘴里全都是白兰地的味道。
亚瑟没有拒绝。
“我想你知道给你调Punch Royal是什么意思?”弗朗西斯的头发随意地搭在亚瑟脸上,他的呼吸近在咫尺。
“知道。”亚瑟低下头。
“但是你喝下去了。”
“我知道。”亚瑟把眼睛闭上。
他们都熬了夜。

他还在那该死的桥上。他不能大叫,不能奔跑,甚至不能哭泣。
夜色浓重得就像无数头奔跑的野兽。

弗朗西斯喜欢鸢尾。他在画布上画着各种形态的鸢尾花,从新芽到凋零的鸢尾。
亚瑟不认识那是什么花,他用手机拍下来去问花店的伙计。伙计说那是鸢尾。
Irises,多么动人的名字,就跟那蓝紫色的花一样。亚瑟是容易被名字感动的人,他赶紧买了一大束插在花瓶里,然后跟弗朗说那是别的姑娘送的。
后来亚瑟才想起来,梵高也喜欢画鸢尾花。

弗朗说亚瑟的指甲很好看。他趁亚瑟睡着的时候往亚瑟的左手五只指甲上涂了有亮片的透明指甲油。他准备涂右手的时候,亚瑟醒了。
那是个噩梦般的早晨啊,亚瑟差点把弗朗漂亮的金色卷发扯下来。
但是后来,亚瑟没有把它洗掉。他在闲暇时总是看着自己的指甲发呆。阳光照到上面闪闪发光,他很意外地喜欢这种感觉。
五只指甲上,分别用祖母绿的指甲油写着A、R、θ、U、R。

亚瑟第一次发现弗朗西斯在家里藏了海洛因,是在五月的一个下午。
他举着那个袋子大声质问那是什么,得到的回答是一片静默。
“你他妈知不知道藏起来这东西会被条子怎么办,你知不知道!”
“我跟你不一样!”弗朗西斯一把抓过那个装着白色药片的袋子,他想说些什么,却什么都没有说,走出了门。
亚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嗑.药的。他躺在沙发上,思考自己是不是过于冲动。
弗朗西斯,毒品会毁你一辈子。
他恨吸毒的人,他的家庭就是这么没的。他在弗朗的身上看到他父亲的影子。

一个星期之后,史蒂芬街发生了一起枪杀案,是贩毒团伙所为。死者的脸上打了马赛克,但亚瑟看一眼就知道那是谁。
亚瑟躺在沙发上。他流不出眼泪,仿佛失明一样看不见灯光,看不见电视,看不见客厅里的画板,看不见自己的手,看不见闪光的指甲。窗外还有车轮碾过马路的声音,有电视女主播的声音,但他也听不见。悲伤像水银灌进他的身体,空气中鸢尾花的味道使他窒息。
他多希望弗朗那天没有去酒吧,那样他们就只会是合租客的关系。
事实上即使那样也是无济于事的。遇见他的时候,命运早就决定了他们不会只是萍水相逢。亚瑟还在呼吸着,他的眼睛里像滴了薄荷一样痛。他感觉自己最深的伤口涂满了盐,妈的,为什么自己还在呼吸和思考,而弗朗西斯却不会了,永远不会了。

我的血从动脉流向静脉,再回到心脏。
他的血从静脉流向伤口,再回到大地。

桥上黑得什么都看不见。亚瑟拿出打火机,是弗朗送他的都彭,火焰照亮了亚瑟偷拍弗朗西斯画画的照片,也照亮了亚瑟的左手指甲。
火焰靠近照片的边缘。
够了,让一切结束吧。
亚瑟闭上眼睛让火焰烧到照片,忽然一滴水落下来,打湿了照片,他赶紧把打火机熄掉。
照片完好无损。
他摸摸脸上,湿的,明明打着伞,雨水怎么跑到脸上了呢。

亚瑟久久伫立在河边,他艰难地呼吸着。
忽然,他手一松,都彭打火机和照片一起掉进了雨中的河水里。
他打着伞走下桥,朝有灯光的街道走去。
他想自己终于释怀了。

指甲上弗朗的作品亚瑟还留着,弗朗走之后,亚瑟几乎销毁了他活着时留下的所有痕迹。深夜的时候,亚瑟还是会想起他,胸口隐隐作痛。其实思念一个人,和如何忘记他无关。释怀说了太多就成真不了。
他打开台灯,看了看自己的左手。半透明的绿色,闪光的指甲。
弗朗西斯,你活在我的指甲盖上。
阿门。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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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写什么啊x乱到爆炸x

再不产点粮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仏英厨了((bu

*标题是指甲油的意思x灵感来源于我偷了妈妈一瓶珐琅闪光指甲油玩,,然后从此爱上了自己的指甲x
*谢谢阅读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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