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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之所

*一个小片段,单人向,没情节

*第一人称米视角

 

这里是哪里?

我完全可以背出这里任何一家商店,一栋房子,一寸柏油路的地址

但我想回答,这里什么地方都不是。

我就站在这无名之所的中间。

或者你可以称它为纽约。

 

纽约的美是天然生成的。在欧洲,人们总是有意地去设计和建造一个有特点和风格的城市,他们被赋予名字,比如威尼斯,普罗旺斯,剑桥,慕尼黑。但是纽约没有。它不是中世纪风格或者革命风格,布局也没有规律和格局可言。该是一座大厦的地方就是一座大厦,该是一座桥的地方就是一座桥,教堂和医院矗立在那里,仿佛它本来就是属于那里的。中央公园的草坪也是天然生成的,动物园、游乐场、咖啡馆、人工湖也是…纽约的建筑是最无理而最合理的,尽管它就是一座城市。

对于纽约所有的名字,我反感而且失望,从出生开始感到失望。这样的城市为什么偏偏要规划了它杂乱无章的街道和建筑?他们本不应该有名字。他们共同的名字就是纽约。

我希望纽约的任何地方都是无名之所。

 

我厌倦了那些碎玻璃渣一样滥情的旋律,真是该死,那些歌又偏偏好听得要命。

再见吧公告牌,再见吧iTunes排行榜。

耳机里放了一会儿贝多芬,然后我厌恶地打开公告牌。去他的第四交响曲。听不进去,就像我听不进一个粗野的农场主梳着滑稽的发型,穿着西装,站在演讲台上用刺耳的语言演讲。

公告牌,是的,美国流行音乐风向标。

这里是美国。这里是纽约。这里也是一个无名之所。

一个与贝多芬相称的地方应该有一个名字。

 

我开始跑步。气垫鞋很好地缓冲了震动,让这漫长的街道有节奏地在视野中上下跳跃。

跑过路灯就是消防栓,消防栓和路灯所在的直线延伸至晨曦的光昏。

我跑过斑马线和地铁站,忽然发现天一下子亮了。天空变成白色,而且刚刚开始显露云层的形状。

她在醒来,这个无名之所。

 

中央车站的行人脚边开始拖着一条长长的影子,这让他们知道太阳已经升起,一天已经开始。

车站旁边的星巴克排起队,每个人都拿着一瓶脂肪和咖啡因的混合物走出队伍,然后走进人群。

我跑过一排旧商店,一个耳朵上戴着六个耳环的姑娘朝着我吹了声口哨。街道忽然拐弯,我又看见了一家外墙刷成绿色的快餐店,仿佛要让顾客相信他们的食物真的不含过多的热量。一个新来的侍者把盘子打翻了,墨西哥鸡肉卷和可乐掉在地上。

我看见服装店的橱窗,然后看见我自己。我的头发很乱,我的眼镜上还布满了雾——这个不用望橱窗我都知道。街道靠近地面的地方变得很有趣,颜色融合在一起了。我把眼镜摘下来,擦了擦。融合的颜色分开,不过是些普通的水泥、油漆和沥青。

我拿出手机,上面的数字还在跳跃着,148卡路里,149,150。

我继续往前跑。

 

布鲁克林大桥上面系着一堆生锈的爱情锁,我也想在上面系一个“I love NY”。

这是爱情吗?

这不是。因为人不能爱上一个没有名字的地方,就像不能爱上一个没有灵魂的人。

 

我跑到时代广场就停了下来,我也觉得很奇怪。颠簸的一切忽然平静下来,而我的心脏还在兴奋地跃动。我忽然感到一股热情击穿大脑,然后我告诉自己,这是吊桥效应*。我不喜欢时代广场这个地方。

时代广场是有名字的,而且这个名字与它过于相称了。

从任何一个角度拍摄时代广场都会有一定程度的扭曲,因为建筑很高,而且它就是在运动着的。四面的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着广告。还有人群。

我本不应该在这里停下的,因为这种地方不值得驻足。

我听着流动的人群,短暂地闭上眼睛。

我在时代广场。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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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桥效应:在吊桥上,由于危险的情境,人们会不自觉地心跳加快,错把由这种情境引起的心跳加快理解为对方使自己心动,才产生的生理反应,故而对对方滋生出爱情的情愫。泛指人因为自己在某种时候因为生理原因或恐惧、惊慌等情感心跳加速,却误认为对自己面前的事物产生了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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