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等伞

◤»欲速则不达
»北米/别的暂时不想写
»心存希望 闭眼奔跑◢

©St.等伞
Powered by LOFTER

[米加]狱友

*cp米加
*燃烧OOC

我曾以为监狱里都是疯子。我也曾以为监狱是罪恶的集中地,所以是个修罗场。
但其实这里的光线很明亮,尽管是电灯,不是阳光。
我第一次踏进监狱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这些纤细的光线,因为那时候我被失望和毁灭般的痛苦包围。痛苦,有发怒的成分,也有不安、悔恨和好奇之类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我花了几天待在我自己的房间里,只接受送来的饭菜而不去饭堂吃饭。连续几天,我一个人都没见到过。那时候我才24岁,年轻气盛的时候,实在无法接受自己4年的时间就将这么在这空荡荡的房间里度过。限制自由和禁锢灵魂,这简直是对年轻最深的亵渎。我一边吃饭一边环顾四周,看见如同黑白胶片一样失色的饭菜,味同嚼蜡。
吸食毒品和参与毒品交易,我就是这么进来的。我觉得4年实在太长,因为所谓的参与毒品交易只是旁观,是的,只是旁观。但现在是没办法改变了,我极力辩驳,但我的律师一开始就没打算能帮我减到六年以下。
我每天都呕吐,把所有脑海中关于我生活的画面都吐得干干净净。吐出来的东西旋转着走下下水道,我感觉自己的胃和大脑也在旋转。
我不想再听到打架、犯罪等字眼,因为我已经吐得筋疲力尽了。
几天后我对监狱修罗场的印象有所改观,至少这里的饭菜相当不错。我被捕之前成天有一顿没一顿,有时整天都不吃东西。吃下去的基本上都是垃圾食品,我的胃在任何时候都可能疼,包括和我的情人卡罗琳上床的时候。
我永远不会忘记我趴在卡罗琳的身体上,腹部传来一阵阵强烈的痉挛。我疯狂地入侵她的身体,想把令人发疯的疼痛传到她的身上,但她喊叫着,那叫声仿佛要把魔鬼赶走。
到了监狱里之后,我才能吃到营养均衡的一日三餐。
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从感官传来的信息变成抽象的画面,充斥着我的大脑。
木板床和桌子散发出厚重的灰尘味道。
胃安静地浮在血液里。
这是一个暗室。
我这么想象着,但我看见电灯的光,光是波,也是粒子。那个灯泡现在照亮了这个暗室,在我的视网膜前形成一张红色的网,那是我眼皮上的血管。
我关上灯。
四溅的粒子消失了。

“琼斯先生。你应该去外面走走…”给我送饭的狱警怀特把头探进来,他是我这几天唯一看见的人。“总不能四年都一直待在房间里。这样你会更痛苦的。”
于是我第一次去饭堂吃饭。
我没有马上被打一顿,也没有遭受嘲讽冷眼。有两个35岁上下的光头还向我吹口哨。我们都穿着亮橙色的外套。这种橙色让我想到荧光笔,还让我想到Nike的一款跑鞋。
我和一个发尾稍卷,戴着眼镜的男人坐一张桌子。直觉告诉我最好不要自己一个人坐,也不要去人多的桌子。
“嗨。”我试着打了声招呼。
“嗨。”他抬头看看我,“你好。”
我实在是没法习惯这种问两次好的方式。
我低下头吃饭,对面的人张了几次嘴,但没有说话。这里漠然的恐惧从四面八方的墙壁上向我压来。
我的对面是其中一条溺水的鱼,张一张嘴却说不出话。
我用眼睛环顾四周,想象着周围有几个人脑内想着犯罪、斗殴、越狱。
“你是姓琼斯吗?”对面戴着眼镜的鱼终于说了话。我回过神来。
“是。”
“我住在你的隔壁。”
他给我一张字条。上面是他的名字。
马修•威廉姆斯。
我想读出来,但他把手指横在嘴唇上。
“在这里,听到任何名字都会引发不安。”他收回他的字条,身上散发出一种潮湿纸张的味道,“而任何不安都会引发斗殴。”
我明白了。我点点头。
“你好。”我向他伸出手。他眼睛里流露出胆怯的光,没有去握我的手。
我缩回手:“没关系。”
我不想多说一句话。尽管我觉得他是个没有危险的人。
在监狱里,我开始用“没有危险”形容人。那些五光十色的形容词失去了作用。

马修碰翻别人的餐盘时我就在旁边。
那个人眼神凶狠,块头也很大。他一脚把马修撂倒在地,朝他鼻子上踹了一下,马修的眼镜跌落在地板上。他想爬起来,背后又被踢了一脚。
“你个小杂种,滚回你的幼儿园吧!”大个子留下一句话,旁边的人开始笑。
没有人想阻止大个子,因为马修看上去真弱。瞧他抖成那个样子,跟筛糠一样。这只是一场强者欺凌弱者的游戏,我看都不想再看下去,几天的和平在我的胃里造成的宁静被打破,它又开始翻腾滚动,要和肠子打个你死我活。

当天晚上,马修透过一个老鼠洞和我交谈。不知道那是什么老鼠挖的洞,边缘很整齐。洞口散落一些白色的小药片,我随手捡起来了。
我们看不见对方的眼睛和脸,只听得见声音。交谈总是伴随了长时间的沉默,他自己解释说,是因为他很久没有说过那么多话了,就像鲁滨逊在孤岛上一样,他需要一字一句地重新拾回遗失的单词和句子。
他告诉我他进来是因为纵火。我非常吃惊,因为他完全不像是能做出那种事情的人。他的眼睛和面部轮廓都带着柔和的光,言谈得体,最重要的是他害怕这个监狱,也似乎害怕他不熟悉的一切。我想象中的纵火犯总是有扭曲的脸庞,火焰升起,照亮他们扭曲的脸庞。他们在笑。
“你是被误判了…?或者是受人指使?”我问。
“不是。我自己干的。”他吸了一口气。“完全是我自己的决定。我烧了大学里辱骂我的人的房子。…我只是觉得…”
吸气。
“很高兴。”
呼气。
“那时候我还很年轻。”
“我明白。”我点点头,尽管他看不见。“那么这些年,你一定改变了很多。”
“是啊。”马修说。
沉默。
“还有四年。”他说。
他继续往下说话,非常艰难,就像患了哮喘的人。
“我来到这里,被打了几次…有一天晚上,我发现自己忘了自己的名字…太可怕了…后来狱警告诉我,我竟然觉得那是我认识的一个人的名字…
“我总是想…干脆死了算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
“你为什么想自杀?”我意识到我捡到的药片就是安眠药物。服用过安眠药的人都知道,在睡前倒出药片的时候药片很容易滚得到处都是。尽管我很同情他,但他的无力的语气让我厌烦。
“我总是被打。我觉得我活不下去了!谁还能在这里再待上四年…他们一点人性都没有,就会用暴力解决问题。我就是因为反抗欺侮而纵火的,现在在监狱里我依然这样被欺负,但我却什么都做不了!我迟早会被他们打死,所以我干脆现在一了百了…”
也许他以为我会劝他,安慰他。但我清楚,这没有用,而且也不会有用。
“你以为自杀很好玩?我觉得你很懦弱,懦弱到令人恶心。你为什么不想着使自己强大起来,去对抗那些人呢?如果你再和我说你要自杀的事情,我不会理你。听你讲话真难受,你就不能把话说得清楚一点吗?!”
我以为我说了这话他当天就会自杀,然而他没有。

马修后来渐渐可以流畅地表达了,我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他不再描述自己来到监狱里的如何悲惨生活,而开始回忆从前的日子。我不屑于听别人讲什么过去的日子,真无聊。我过去就算拯救过世界,现在都在监狱里了。
他告诉我,他家在加拿大,来美国念大学。他没有过情人或者恋人,毕竟他入狱的时候才21岁。那次大火毁掉了整一栋木屋,连花园的花都被烤干了。那个伤害他的男同学被烧成重伤,他的家人也烧得面目全非。
我觉得遗憾,对于我将被亵渎的年轻,我的烦恼已经渐渐淡薄。上帝啊,马修·威廉姆斯可是个连酒吧都没有去过多少次的可怜人!
他多次提到他喜欢看书。从剧作到小说,每个月怀特警官给他从图书馆借来书,所以他已经看了很多书。
我不知道这些书和监狱里巨大的陌生如何改变了他,因为我本来就不喜欢看书,但听见他讲话变得流畅和有气力,我为他感到高兴。好好说话是内心强大的第一步。我是个还未绝望的人。也许因为这个,我给他带来一点新鲜空气。
我没有再在洞口捡到白色小药片了。

我们的交谈仅仅在那个切口整整齐齐的老鼠洞里进行。在放风和用餐的时候,我和他分开走。没有眼神交流。我偶尔和别的人拼桌,但我心里清楚,只要不接近很多人的桌子,一切都在可控范围内。
有点像秘密的地下党。当我把这个比喻告诉他,他笑出了声。听到笑声我很诧异,这似乎是监狱外面那个世界的东西,总之熟悉极了,但已经非常久远。

我不是个喜欢炫耀过去的人,因为过去越辉煌,现在我就越可悲。拿破仑就是死于这种可悲。但我还是提到了进监狱之前的阿尔弗雷德。我第一个提到的是卡罗琳,我说,卡罗琳身材高挑,有一头栗色的长发。怎么描述我和她这段关系似乎都不妥当,我们只上床,几乎没有谈话,我入狱之后,她就人间蒸发,或许又到了某个酒吧跟另外一个阿尔弗去鬼混了。我还讲到我的狗,我房间里的赛车海报,占据我书架的超级英雄漫画,我热爱的乐队。我在讲到这些的时候,语音语调就消失了。我明白我对他们实际上不带一点感情,只是生活无聊的必需品。实际上我在入狱之前对生活有一种被覆盖的绝望,我用酒精和毒品麻醉自己,所以没有感受到那种绝望。但监狱的食物拯救了我。
马修说,健康的食物和书才是真正的生活必需品。
这话说得像我絮絮叨叨的姨妈,但我开始觉得这是正确的。
“不过,英雄也很重要。”马修接着说,“总有那么一些人怀疑自己的力量,对未来充满悲观,过一天是一天…而英雄的任务就是唤醒他们。”

于是我也开始阅读书籍。好心的怀特先生帮我们带书回来,却不怎么抱怨。
我一向讨厌读书。那么花时间,又那么冗长无趣。
但现在我有的是时间。
我们每天要参加两小时的义务劳动改造,其他的时间都是自己的。大片大片的空闲时间。
有的狱警会帮忙带香烟甚至大麻,但怀特警官只带书籍。我和马修交换书籍,同时通过洞口继续谈话。书变成一条长长的轨道,通向外面有阳光的世界。
我在读书时听到外面有其他人在争吵,抽烟,打架,我忽然很想参与他们,因为我在入狱之前就是这样的状态。但我没有,因为我明白,无知的人才单靠暴力解决问题,黑暗和黑暗的斗争,是衍生不出光明的。
三年的时间我都在读书。在文字的缝隙中,时间流逝得是如此之快。是的。没有读书的一年和沉溺在书本中的三年就这么过去了。

我7月出狱。
我被带到一扇大门前,大门打开。怀特先生朝我挥了挥手。他低下头转过身,然后又向我转来,塞给我一张发黄的纸。
那是马修的邮箱。马修将在9月出狱。他没有家庭住址,也没有电话号码,只有邮箱忠诚地守候着。那是雅虎邮箱的账号。
我猜他入狱之前,雅虎邮箱还非常流行。
我出狱后一段时间,租了房子,白天在快餐店当收银员,清晨帮酒吧收拾彻夜狂欢后的残局。年轻人总是在变,现在的年轻人和4年前的年轻人已经不一样了。但是,无论是4年前还是100年前,酒吧都是永恒不变的潮流。
我捡起一个破碎的玻璃瓶时,回忆起往事,叹息这里或许就诞生了一桩罪恶。我在酒吧认识卡罗琳,朝打扰我兴致的人扔啤酒瓶,砸得头破血流,在酒吧的厕所里吸毒…我曾经是那么崇拜英雄,然而我眼中的英雄是扭曲的。我以前认为英雄的资本是年轻和力量,但英雄却把他的年轻和力量交给沉沦,交给无谓的征服,交给毒品。实际上,英雄的资本还有微笑,是与邪恶斗争后胜利的微笑,不是浪费时间的狂欢过后空洞的微笑。
而那些狂欢着的年轻人,仍旧固执地认为不挥霍光阴就是可悲的年轻。

9月的第一天,我给马修发了邮件。
我在一家杂志找到了不错的摄影工作,毕竟我是和单反相机一起长大的。我从小沉迷于长镜头,因为它看起来像黑色的枪口。
我到阿拉斯加摄影。阿拉斯加很冷。我在火车上裹着大衣给马修写邮件。旁边的一个捷克人讲着乱七八糟的法语骂骂咧咧,火车颠簸途中我没吃下一点东西。
阿拉斯加真冷,在照片里也扑面而来一种寒冷。结束摄影之后,我钻进一个又吵又闷放着迈克尔•杰克逊的小酒吧,连上无线网络,看到了邮箱里马修的回复。
他给了我一个加拿大的地址,还有一周后的日期。

临近傍晚,我跳下巴士,这是偏僻的郊外。路边竖着的几个路牌就像乱坟岗一样七歪八倒,上面印着模糊不清的英语和法语。
我沿着小路走,到一栋白色的木屋停下,敲了敲门。
门打开,马修从门后面走出来。
“这就是你开门的方式?”我摘下帽子,朝他挥了挥,“有种神秘惊喜的感觉。”
“进来吧。”他抢过我的帽子放在桌上。
他说这间房子本来是他姐姐的,她姐姐得肺癌去世了,所以留下了这栋空房子。
“我还在收拾东西,”马修把头埋进乱糟糟的家具里,“你要是想早点找个地方好好坐下,就过来帮忙。”

我们花了两天时间把屋子收拾好,马修翻出他以前的相册,还有很多很多旧东西,跟我讲他以前的故事。
换做以前我一定不愿意看,我真的改变了很多。以前我觉得英雄应看当下,我认为拿破仑在滑铁卢之后就是个废柴。但是事实是,他依然是个英雄。我不再惧怕所谓的过去。经历是很正常的事情,每个人都是一部行走的历史。我听他讲完他以前的故事,越发感觉到他的变化。
我们把沙发和床收拾出来,然后一起躺在床上。马修冲了麦片,而我只吃了自己带的巧克力棒。
晚上,村庄里什么声音都没有。木屋后面是小山丘,上面有一片深绿色的枞树。
我躺在床上看书,忽然灯灭了。在郊外,停电是常有的事情。
“我们要点蜡烛吗?”马修爬下床,在不远的抽屉里翻出一排生日蜡烛,“只有这个了。”
为了一点可怜的光亮,他离开我去找蜡烛,真让人火大。
“去他的蜡烛。我现在只想纵火。”我把手搭上他的肩膀,另一只手把蜡烛打翻在地。有一道纤细的闪电劈过我的身体,我感到奇异的空旷,仿佛置身于森林。“让大火把这栋该死的房子烧成难看的黑色,剩下一个框架,就像监狱的房间。”
“然后我们什么衣服都不剩,在业火中翻滚。”他趴在我肩上,在我耳边低声回答。

Fin.

评论(9)
热度(165)
  1. 共7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